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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9-10 10:03

最好的时光

文:刘瑜,播音:逃离


她怎么记得那么清楚呢?几十年前的细枝末节,金色阔条纹束发带,淡粉红薄呢旗袍,白帆布喇叭管长褂……她记得每一件衣服的颜色和布料,但是不记得那场轰轰烈烈的战争。那有什么奇怪呢,她是张爱玲。《小团圆》不好看,情节杂乱,语言急促。张爱玲写这个书,大约是想终老之前把这一生交待清楚,但是又缺乏交待的耐心。于是就像一个困极了的人,急着上床睡觉,把衣服匆匆褪在床边胡乱堆成一团。


缺乏耐心又实属自然。隔着大半生和千山万水,去回顾那个女人的小心动和更小的心碎,哪里是自己的前半生,简直是自己的前生,简直是别人的前生,简直是霸王别姬小乔初嫁孟姜女哭长城。大家看《小团圆》都是冲着盛九莉与邵之雍的爱情而去的,我当然也是。但是在很多人眼里的悲剧,在我眼里却是个喜剧。倒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将爱情过渡到柴米油盐的生活所以可喜可贺,而是,看来看去,觉得基本可以确定:第一,她是真心爱过他的;第二,他也是真心爱过她的。就算是他在真心地爱着另外的她、她、她时,他也是同时真心地爱着她的;第三,他对她的爱以及她对他的爱,是建立在“懂得”的基础上的;第四,他们都是有内容因而值得被“懂得”的人。有了这四条,一个人就已经很幸运了。这样大的宇宙,这样漫长的时光隧道,造物主让两个人这样相遇,他们真的已经是万幸了。


如果他能只爱她并且厮守终生,也许更好,但也未必。和“金色的永生”比,短短一生算什么呢?如果我们不用斤来衡量芭蕾舞、用米来描述莫扎特,又怎能用一生、半生、九又三分之一生来衡量爱的质地。


相对于这本小说本身,我更好奇的是张爱玲写这本小说时的状态。张动手写这本书时已经55岁,后来搁置许久,再动手改时,已是73岁。对我来说,一个干瘪苍白、戴假发、穿一次性拖鞋、只吃罐头食品的老太太,坐在洛杉矶公寓的一堆纸箱子前,写40年代沦陷上海一个女孩细细密密的小心事,这个画面比这个女孩的小心事本身要有冲击力多了。一个困扰我很久的问题是,张爱玲晚年为什么不自杀?60年代末其第二任丈夫去世后,张爱玲就过上了完全离群索居的生活。她昼伏夜出,家里几乎没有任何家具,有人来访不开门,访大陆访台湾机会一概拒绝。后未还染上了“恐虱症”,总觉得有虫子骚扰,隔三差五搬家。有个狂热粉丝为了刺探她的生活,偷偷搬到她家对面作邻居,一个月只见她出门扔垃圾一次,而且在得知该邻居是个粉丝之后,张爱玲立刻搬家离开。


那么,从70年代初到90年代中,几乎四分之一个世纪里,她每天一个人在空荡荡的公寓里,都在做什么呢?一个幽灵在四面白墙之间飘来飘去,瞪着时间一点一点蛀空自己。张爱玲的作品里对自己的晚年生活几乎毫无涉及,那么,不值得书写的生活值得度过吗?真的,不值得书写的生活值得度过吗?对于别人来说这也许不是一个问题,但她是张爱玲。她曾经那么热衷于表达,她还那么骄傲,而无动于衷被死亡的纤绳一点一点拽上岸,又是多么不骄傲的一个状态。


好在她还有回忆。张爱玲10岁时在期盼爱,20岁时在书写爱,40岁时在放弃爱,60岁时在整理爱……短短三五年的爱情,这样细水长流地被思量、被咀嚼、被雕刻,好比写一本书,前言花去20年,后序花去50年,最厚重的却仍是青春那三五年。也许晚年张爱玲不需要生活,就是因为她曾经拥有的不可超越,与其用力不从心的文字去冲淡曾经的光芒,不如用沉默来守护它。从这个角度来说,张爱玲晚年的少产和她早期的多产一样是因为骄傲。


这个说法当然令人伤感。如果人生只是弹指一挥间,那青春是什么呢?能发生的已经发生,尚未发生的将永远不会发生。青春多么短暂,青春多么漫长。它是梦中的一个抚摸,你醒在它的温暖里,却不知其去向。据说张爱玲临死前知道自己不行了,她把自己收拾干净,还穿上了红旗袍,整整齐齐地躺在床上。也许因为她曾经拥有过“金色的永生”,才能死得如此安详。如此安详,合上书,真的觉得结局其实是个团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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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陶琳,本期和大家分享的是刘渝的一篇文章,最好的时光。
最好的时光,他怎么记得那么清楚呢?
几十年前的戏之末节,金色扩条纹束发带,淡粉红宝宁旗袍,白帆布喇叭管长挂。
他记得每一件衣服的颜色和布料,但是不记得那场轰轰烈烈的战争。
那有什么奇怪呢?
还是张爱玲,小团圆不好看,情节杂乱,语言急促。
张爱玲写这个书,大约是想中老之前把这一生交代清楚,但是又缺乏交代的耐心。
于是,就像一个困极了的人急着上床睡觉,把衣服匆匆退在床边胡乱堆成一团,缺乏耐心又实属自然。
隔着大半生和千山万水,去回顾那个女人的小心动和更小的心碎。
哪里是自己的前半生,简直是自己的前生,简直是别人的前生,
简直是霸王别姬,小乔出嫁,孟姜女哭长城。
大家看小团圆,都是冲着圣九丽与韶之拥的爱情而去的,我当然也是。
但是在很多人眼里的悲剧,在我眼里,却是个喜剧。
倒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将爱情过渡到柴米油盐的生活,所以可喜可贺,
而是看来看去,觉得基本可以确定,第一,他是真心爱过她的,第二,他也是真心爱过她的。
就算是他在真心的爱着另外的她,她,她时,他也是同时真心的爱着她的。
第三,他对她的爱,以及他对她的爱,是建立在懂得的基础上。
第四,他们都是有内容,因而值得被懂得的人。
有了这四条,一个人就已经很幸运了。
这样大的宇宙,这样漫长的时光隧道,造物主让两个人这样相遇,他们真的,已经是万幸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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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他能只爱她,并且厮守终生,也许更好,但也未必,和金色的永生比,短短一生算什么呢?
如果我们不用金来衡量芭蕾舞,用米来描述莫扎特,又怎能用一生,半生,九又三分之一生来衡量爱的质地?
相对于这本小说本身,我更好奇的是张爱玲写这本小说时的状态。
她动手写这本书时,已经五十五岁,后来搁置许久,再动手改时,已经七十三岁。
对我来说,一个干癟苍白,戴假发,穿一次性拖鞋,只吃罐头食品的老太太,坐在洛杉矶公寓的一堆纸箱子前,写四十年代沦陷上海一个女孩细细蜜蜜的小心事。
这个画面,比这个女孩的小心事本身,要有冲击力多了。
一个困扰我很久的问题是,张爱玲满年,为什么不自杀?
六十年代末,其第二任丈夫去世后,各种来源的资料表明,张爱玲就过上了完全离群索居的生活。
她昼服夜出,家里几乎没有任何家具,有人来访不开门,访大陆访台湾机会一概拒绝,后来还染上了恐失症,总觉得有虫子骚扰,隔三差五搬家。
有个狂热粉丝为了刺探她的生活,偷偷地搬到了她对面做邻居,一个月只见她出门扔垃圾椅子,而且在得知该邻居是个粉丝之后,张爱玲立刻搬家离开。
那么,从七十年代初到九十年代中,几乎四分之一个世纪里,她每天一个人在空荡荡的公寓里都在做什么?
一个幽灵在四面白墙之间飘来飘去,等着时间一点一点助空自己,张爱玲的作品里对自己的百年生活几乎毫无涉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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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么,不值得书写的生活值得度过吗?
真的,不值得书写的生活值得度过吗?
对于别人来说,这也许不是一个问题,但她是张爱玲,她曾经那么热衷于表达,她还那么骄傲,而无动于衷被死亡的茧绳一点一点拽上岸,又是多么不骄傲的一个状态。
好在她还有回忆,张爱玲十岁时在期盼爱,二十岁时在书写爱,四十岁时在放弃爱,六十岁时在整理爱。
短短三五年的爱情,这样细水长流地被思量,被咀嚼,被雕琢,好比写一本书,前言花去二十年,后续花去五十年,最厚重的却仍是青春那三五年。
也许晚年张爱玲不需要生活,就是因为她曾经拥有的不可超越,与其用力不从心的文字去冲淡曾经的光芒,不如用沉默来守护她。
从这个角度来说,张爱玲晚年的少产和她早期的多产一样是因为骄傲,这个说法当然令人伤感。
如果人生只是弹指一挥间,那青春是什么呢?
能发生的已经发生,尚未发生的将永远不会发生。
青春多么短暂,青春多么漫长。
她是梦中的一个抚摸,你醒在她的温暖里,却不知其去向。
据说,张爱玲临死前知道自己不醒了,她把自己收拾干净,还穿上了红旗袍,整整齐齐地躺在床上。
也许因为她曾经拥有过金色的永生,才能死得如此安详。
如此安详,何尚书,真的觉得结局其实是个团圆。
我是陶丽,阅读FM,感谢您的用心聆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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